学院财务部门始设于2002年,建校当年成立财务室,其后改称“财务部”, 2014年在部门内正式成立了会计科、资金管理科、校园卡管理科,2015年正式更名为“财务资产处”,新设资产管理科、审计科。现财务资产处下设资金管理科、会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及审计科等四个科室共14人。由李毅波同志担任财务资产处处长,和玲英同志担任副处长。在董事会、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认真做好服务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核算财务收支,监督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规范财务行为。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负责学校教育事业收入收费工作,保证学校各项收入足额收缴,各项拨款及其他资金及时到位。加强与相关上级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积极争取国家奖助学资金及各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增收节支,广开渠道,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二、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和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预算等报表,做好财务活动分析工作。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决策和论证,对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研究,努力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为学校内涵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三、切实做好学校教学、行政、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做好招标、采购、验收、登记、建卡、建账、清查及报废等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与协调学校财务资产和合理配置与管理,为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补贴、津贴及各类劳务酬金、学生奖助贷补勤等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和五险一金的代扣代缴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税、物价、审计和其他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近年来,财务资产处紧紧围绕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坚持“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理念,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在学校年度工作状态测评中,曾多次取得综合排名较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