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国办发明电〔 2022 〕16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2023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 年 4 月 5 日 (星期三 ) 放假, 共 1 天。
请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放假时间通知到全体师生,并做好清明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掌握好学生外出动态。
二、假期值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清明节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安排 1 名领导电话值班, 并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做好防疫 、防灾、防火、防盗等工作。
2.假期间,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学工系统所有人员保持 手机 24 小时开机 。各单位值班人员 4 月 5 日 17:00 前, 将当日值班情况向总值班室 ( 5135606 ) 报备。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3 年 3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