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经个人申报、基层审核评议推荐和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合格,我校有20位同志参加教授职称评审,现将他们的个人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如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公示对象申报评审教授职称的问题,即提交教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公示期: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
电 话:0888-5135996、5135608
地 址:一号行政楼413、423室
附件: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