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主题的确定
组织生活会一般有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当年统一确定主题,对党员当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对照总结等。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主要围绕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召开。
主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
程序步骤
会前准备:确定主题,下发会议通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撰写发言提纲;邀请上级党委或党总支派人参会。
会议召开:党员谈学习体会和感受;党员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书记作会议总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要求;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请其提出意见。
会后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及整改计划;按照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