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课题组:
为做好2019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保障项目顺利结项,现将近期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延期期已满且已到结题的省厅科研项目。
二、结题材料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2.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综合研究报告(封面、目录、页码)。
三、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日17:00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至科研处。
2.第二阶段:形式审核通过后,科研处返还申请书原件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于2022年12月5日17:00前提交课题全套结题验收材料(一式5套,无需胶装,左侧用夹子固定)至科研处。
3.结题评审原则上采用会审方式,具体由科研处结合实际确定。
四、其他
请各单位配合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未交材料者,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给予研究终止或撤项处理并追回经费。
附件:
1.2022年12月应结题科研项目一览表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3.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
联系人:冯蓉
联系电话:0888-5137966
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