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人仔细研读《通知》《指南》《申请评审书》中的填写说明,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辅导员(含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干事,专、兼职辅导员等),原则上每人限申报和参与一项项目。
(三)申报项目与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雷同重复者、主持厅级及以上各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经费1万元/项。
(五)成果形式为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出版专著 1 部、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2 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成果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拟发表证明材料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六)项目实行在线申报()
(七)选题来源分为“项目指南”选题和“自拟题目”选题两类。依据“项目指南”选题,请标明序号及名称(例如:1、云南红色资源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若为“自拟题目”选题,也请注明。
(八)因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择优推荐报送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故各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项。
推荐报送的5项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科研处择优确定。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2023年8月23日15:00前将经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活页》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申报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评审书》《活页》(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a4印制、左侧装订)各一式6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0888-5137966
邮箱:
附件:
1.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指南
2.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请评审书
3.2023年度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论证活页
4.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网络申报操作说明
5.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学生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