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存包柜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使广大读者公平、合理、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特制定本管理规则:4.、读者存储物品前,务必按照存包柜操作步骤存储物品。读者务必妥善保管条形码和密码,仅凭条形码和密码到对应的柜号前开箱。因丢失条形码、泄露密码造成物品丢失的,本馆概不负责。
5、读者存储物品时请记清自己的存包位置,若条形码丢失、过期或损坏的,须写一份情况说明(申请开箱原因,所存物品数量、名称和特征,并保证取走的物品为本人所有),并携带有效证件到一楼书库或馆长办公室,申请开箱。
6、图书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读者存放物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